案件工作汇报

鑫毅案件
阶段性汇报

2026年7月15日 鸿积公司货款纠纷 网络调查及处理建议
01

案件基本情况

1.争议概览

目前欠款规模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涉及俄罗斯、墨西哥、智利、危地马拉、乌拉圭、秘鲁和哥伦比亚等7个地区。交易中下单人、境外收货人、Invoice抬头及付款方并不完全一致,是本案事实梳理和后续追偿的核心。

供货与出口

鑫毅负责生产和发货;鸿积对接境外客户,客户与鸿积结算,鸿积再与鑫毅结算。

交易链条

鸿积对接境外客户并安排交易,境外客户收货;香港公司可能参与开票、作为海运单名义发货人或承担历史结算。

境内关联线索

俄罗斯订单由吴敏丽/嘉兴鸿积进出口有限公司下单;秘鲁订单对接人为Vicente Zhang。

催款对接

Li Dante(lilinpublic@hotmail.com,励霖)为每月催款联系人员。

2.各地区交易主体及付款情况

下表根据现有订单、Invoice及付款信息汇总;除危地马拉客户直接付款外,其余付款安排仍需以回函、付款凭证及账户指定记录进一步核实。

地区下单人境外收货人Invoice抬头已知/待核实付款方
俄罗斯吴敏丽/嘉兴鸿积进出口有限公司ООО «ТрансКарго»、AUTO PARTY LLC.LEXUS PART'S ACCESSORIES CO., LTD.AUTO PARTY LLC./LEXUS PART'S AND ACCESSORIES CO LTD 待核实
墨西哥Carlos Hsu(optimoautopartes)OPTIMO AUTOPARTES, S.A. DE C.V.OPTIMO AUTOPARTES, S.A. DE C.V.INFINITY GLOBAL AUTOPARTS SOURCING 待核实
智利David Reyes(ibicimoto)IMPORTADORA BICIMOTO SPAIMPORTADORA BICIMOTO SPAELEGANCE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待核实
危地马拉Octavio(mizumoautopartsgt)MIZUMO AUTO PARTS SOCIEDAD ANONIMAMIZUMO AUTO PARTS SOCIEDAD ANONIMAMIZUMO AUTO PARTS 客户直接付款
乌拉圭Josen ChiujBUNYAN SASBUNYAN SASLEXUS PART'S AND ACCESSORIES CO LTD 待核实
秘鲁Vicente ZhangR.T.G. REPUESTOS S.A.C.LEXUS PART'S ACCESSORIES CO., LTD.ELEGANCE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待核实
哥伦比亚Sam YehINTERNATIONAL PARTS SERVICE SAS.INTERNATIONAL PARTS SERVICE SAS.ELEGANCE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待核实

3.现有材料反映及待核实重点

  • 俄罗斯、秘鲁订单的Invoice抬头为LEXUS PART'S ACCESSORIES CO., LTD.;多笔订单的付款方指向LEXUS、INFINITY或ELEGANCE等香港公司。
  • 相关香港公司在部分海运单中作为名义发货人,并存在历史付款或结算线索;各公司与具体订单的付款、代收或转付关系仍需逐笔固定。
  • Invoice曾发送至鸿积方业务人员:吴敏丽(俄罗斯)、褚(墨西哥)、李月红(智利、乌拉圭)、陈婷(危地马拉、秘鲁、哥伦比亚)。
  • 后续应重点取得境外客户对下单、收货、付款时间、付款账户及账户指定人的书面确认,并对应保留邮件、聊天记录、提单、报关及付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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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深度搜索情况

1.上海鸿积的经营模式

上市公司历史招股说明书显示,上海鸿积自主决定汽车配件的采购种类和数量,自行开拓中南美市场、决定客户及销售渠道,属于负责品牌和市场的OBM客户

该模式与鑫毅公司反映的情况较为吻合,即鸿积直接面对境外客户或与境外客户结算,鑫毅公司负责生产、供货和出口。

2.LEXUS与台湾鸿积的关系

  • 鸿积企业有限公司(台湾鸿积)LEXUS PART'S & ACCESSORIES CO., LTD.的登记负责人均为林清龙;
  • 两家公司的登记地址一致;
  • 鑫毅公司现有材料中,2025年询证函由台湾鸿积和LEXUS共同盖章确认。

据此,LEXUS与台湾鸿积具有较为明确的关联,较大可能是鸿积业务体系中的境外收付款或结算主体。

3.ELEGANCE与INFINITY之间的联系

两家公司均为香港公司,公开贸易资料显示其使用过相同贸易联系地址、经营业务相近,并服务部分相同客户;两家公司也分别为鑫毅有关订单付款。

上述情况可以证明两家公司存在较强的业务协作或结算联系,但目前尚不能确认其由同一主体实际控制。

4.嘉兴鸿积与RTG集团的关系

嘉兴鸿积在招聘资料中自称“RTG集团一员”,目前仍招聘外贸、跟单和采购人员。该信息与鑫毅秘鲁业务中的收货人R.T.G. REPUESTOS S.A.C.能够形成一定对应。

这可以作为嘉兴鸿积与秘鲁RTG存在集团或业务联系的线索,但仍需其他资料进一步印证。

5.总体判断

公开信息反映,鸿积可能采取“境内组织采购和管理客户、境外公司开票或结算、供应商负责生产和发货”的经营模式。

有关公司已经呈现人员、地址、客户和付款等多方面联系,但尚不能单独证明本案全部货款均由嘉兴鸿积或上海鸿积承担。具体对象仍需结合每笔订单及催款回复判断。

03

律师函相关问题

1.律师函的作用

律师函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 正式催款并要求对方说明情况;
  • 促使对方确认订单、收货、已付及未付金额;
  • 固定鑫毅公司持续主张货款的事实;
  • 争取取得付款承诺、付款计划或其他回复材料。

律师函没有强制执行力,主要作用是警示、催收、固定事实和为后续诉讼作准备。函件应明确付款要求,并保存完整送达和回复记录。

2.律师函的收件地址及发送方式

建议同时采取以下方式发送:

  1. 向对方工商登记地址或公开登记地址寄送EMS;
  2. 向双方交易过程中实际使用的办公地址、收货地址寄送EMS;
  3. 向历史业务联系人及催款联系人的邮箱发送律师函扫描件。

如同一公司存在多个可能地址,建议分别寄送,避免对方以地址错误、未实际收到为由否认。

3.发函对象的区分

重点要求境外客户确认:

  • 实际收到的货物数量和金额;
  • 是否已经向鸿积或其他付款公司支付全部货款;
  • 实际付款对象及付款日期;
  • 如已付款,提供付款证明、银行水单或结算单;
  • 如未付款,说明尚欠金额及计划付款时间;
  • 付款是由谁通知或指定支付给LEXUS、ELEGANCE、INFINITY等公司。

回函的主要目的,是查明境外客户是否已向鸿积体系付款,以及相关货款目前实际由谁掌握。

4.律师函报价

律师函按照发函对象分别制作,费用为:

每一发函对象人民币5,000元+EMS或境外寄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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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建议

第一步按境外客户分别整理案件

本案属于“香港离岸贸易公司对接境外客户+鑫毅生产发货”模式。按境外客户及对应订单分别整理下单、Invoice、报关单、提单、收货及付款资料。

第二步境外客户与香港公司共同纳入诉讼

境外客户直接下单并收货;LEXUS、INFINITY、ELEGANCE等公司是海运单上的名义发货人,也是历史付款或结算主体。可按每组交易将境外客户与对应香港公司共同纳入案件,由法院查明下单、收货、付款和结算关系。

第三步在上海提起涉外诉讼

结合上海装运港、交货安排及报关资料,向上海具有管辖权的涉外商事法院分别起诉。境外客户未付款的,要求其支付货款;已经向香港公司付款的,进一步追究实际收款或负有转付义务主体的责任。

第四步同步评估程序和执行风险

境内起诉境外企业仍可能面临送达周期较长、管辖异议及境外执行困难。起诉前应尽量取得客户回函、付款凭证和账户指定资料,并调查各被告可供执行的财产。

1按客户
整理订单
2确认收货
及付款
3匹配香港
结算主体
4上海分别
提起诉讼
5查明责任
推进执行

通过同一案件审查境外客户与对应香港公司的交易关系,尽量避免各方就付款责任相互推诿。